自觉依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”“在食品中不掺杂掺假,不使用过期原料、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,不添加非食用物质,不伪造他人厂名厂址”……近日,在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市食品生产企业“落实主体责任 共建食安济南”承诺活动现场,73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在印有《济南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》的签名墙上郑重签名,承诺自觉践行食品安全7项要求。
自觉依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”“在食品中不掺杂掺假,不使用过期原料、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,不添加非食用物质,不伪造他人厂名厂址”……近日,在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市食品生产企业“落实主体责任 共建食安济南”承诺活动现场,73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在印有《济南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》的签名墙上郑重签名,承诺自觉践行食品安全7项要求。